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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生死疲劳》:世事不停轮转,唯有生活永远向前

全文共2627字,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

《生死疲劳》构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框架。

我们的主角——东北高密乡人尽皆知的第一地主——西门闹,开篇就在1950年的土改中被西门屯的村民拿枪爆了头。

他连续六世又投胎回到自己家,只不过前五世都落在了畜生道,分别成了驴、牛、猪、狗、猴,第六世则是西门闹之妻迎春的孙子与孙女乱伦生下的大头婴儿。

因为出生在世纪之交,所以得了个名字叫蓝千岁。

在命运和作者莫言的安排下,孟婆汤对西门闹无用,因此大头儿蓝千岁——或者说大地主西门闹——保留了数代人几十年的记忆,他是历史的见证者和亲历者,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历史本身。

借大头儿蓝千岁的口吻,莫言用他拿手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表面上是在讲述1950年以来东北高密乡西门屯村民的兴衰荣辱,实际上则是记录莫言本人作为那段逝去岁月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他所观察到的在这片中华大地上的一切发生和发展,掺杂着他对那段逝去岁月的莫氏解读和无限追忆。

全书一共五十万字,莫言自述初稿创作一共只花了43天,并且没用电脑,全是手写。

我一边惊讶他的写字速度,一边惊叹他的作品质量。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创作出如此精彩的长篇小说,让我对莫言的创作能力佩服的五体投地。

创作时间短带来的一个好处是行文的连贯和流畅,虽然全书虽然有五百多页,但实际看起来一点也不累,甚至还很上头,总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读完后我翻了翻这本书在各大APP的评论区,发现跟我一样,读这本书读到上头的同学还真不少,至少说明莫言讲故事的能力一流。

给普通平凡的生活点缀上一些魔幻色彩,让冰冷残酷的现实披上一件童话外衣,这本就是莫言小说的一大特点,但在《生死疲劳》这本书里,这层特质尤甚。

这就是说,即使只把这本书当作睡前消遣的故事读物,纯粹想感受莫言构造的一个个魔幻现实小剧场,这本书也是合格并且有趣的。

在这本书里,你能看到一头公驴为了追求爱情苦战野狼的热血,能看到一头耕牛为了报答主人宁死不动的犟劲,能看到一头种猪为了自由追云赶月统领百兽的疯狂,能看到一条狗靠嗅觉和听觉就能掌控全城的高科技。

我们在现实中不会遇到这样疯狂乃至梦幻的事,所以读到这样的情节时才会觉得很有趣,甚至令我们大受震撼。

这就是文学的作用,它是沟通梦境和现实的桥梁。

对作者来说,借助文字,他们或悲痛或喜乐,或磅礴或精微,或真实或魔幻的梦境得以封存。

对读者来说,更有意思的是,借助文学,我们可以感受别人的梦境。通过文字这一具象,我们有机会感受创作者或悲痛或喜乐,或磅礴或精微,或真实或魔幻的梦境。

所以我有时候想,那些经常看书的人经常会被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大概是因为他们通过阅读体验过别人太多的梦境。

他们在有限的人生里,已经感受过无限的剧本,所以回归现实时会显得比常人要沉稳。

就像经历过战争的士兵面对街头混混时不会恐惧,操刀过国宴的大厨面对家常小菜时不会紧张。

有点远了。我写这些是想表明,从故事性的角度上说,《生死疲劳》其实老少皆宜,即使是小学生,光看里面的故事也可以读得津津有味。

但我已经不是小学生了。作为一个成年人,在阅读小说时,我常常会问自己: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这本书作者想表达什么,看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或者我应该有什么收获。

我相信许多读者其实都问过自己同样的问题。虽然这有点像被高考语文支配给我们留下的后遗症,但如果几乎所有人都有过这样的疑惑,那弄清楚以上问题的回答就显得很有价值。

其实几个问题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我们人类天生的好奇心在作祟,喜欢探究现象下面的原因,故事背后的动机。

我们不满足于只看到小说的故事性,深信既然作者创作时花费了如此多的精力,肯定在里面埋了彩蛋。所以如果我们只关注到故事,那就相当于只看到冰山一角,少了一份甚至大部分乐趣。

这当然是读者的主观臆断,但既然那句“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此出名,就表明文学作品一旦发表,对它的解读就不再是作者专属的权力,读者的想法同样重要。

那么应该如何挖掘作者的彩蛋呢,或者换个说法,读者该如何获取小说故事之外的乐趣呢

这其实是一个更大的问题,很难用几句话就能说的清楚。我以后大概会专门写一篇文章,阐述我本人对此的一点看法。

本篇文章既然主讲《生死疲劳》,这里只简单提供几个线索,供大家寻找莫言偷偷埋在驴牛猪狗猴故事之外的乐趣。

(1)留心作者或精心或无意穿插在故事里的那些影射现实的零散语句。比如驴折腾一章里他写:

“…我追寻着的母驴应该是驮矿石的母驴或是拉车的母驴中的一匹,除此之外,在这样的时代,在严密的组织和铁一样的纪律下,难道还有第二匹逍遥驴躲在某个地方发情?…”

“…河道中有许多蛤蟆在鸣叫,间或还有一阵阵的欢呼声、敲锣打鼓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我知道,那是狂热的人们在虚构出来的胜利中大发癔症…”

联想到驴折腾的发生实际,你就能体会到莫言这是在吐槽大跃进时代人们的躁动和疯狂。

(2)注意莫言对环境的白描,有些段落对故事情节的推动作用可能有限,但那些灵光乍现般优美的语句,是莫言文字功底的铁证,也是真正的彩蛋,不能错过。比如:

“我突然嗅到了清洌的河水的气味,还有正在迅速地融化着的冰的气味,还有解冻后的泥土的气味以及热烘烘的牛尿的臊气。母牛尿的臊气,有发情的气味,春天就这样来了,万物复苏了,交配的季节即将开始了。蛰伏了一个漫长冬天的蛇、青蛙、蛤蟆和许许多多的虫子也苏醒了,各种各样的野草野菜也被惊动了,醒过来了,地下的袅袅白气往上升腾,春天来了。就这样牛追着胡宾、西门金龙追着牛、我追着西门金龙,我们迎来了1965年的春天。”

“我看到河水犹如波动的水银,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我听到草木间无数的秋虫,合奏出纷繁多变的音乐,我看到萤火虫交织成一条条绿色的绸带,在树林间摇曳,我看到月亮已经西行到第五棉花加工厂的上空,在它的肚腹下边,棉花加工厂皮棉打包车间楼顶上那盏碘钨灯闪烁着璀璨光芒上下跳动,宛若月亮刚产下的一个绿蛋,我还听到锻压机床厂的电动锤打击钢铁时发出的急促而有节奏的沉闷声响,仿佛重拳,一下下地撞击着我的心脏。”

(3)像寻宝一样,去作品里寻找作者最喜欢的角色,看作者为他注入了哪些品质,让他经历过哪些困境。

这里我不准备把角色名字写出来,权当留个悬念,其实看过原著的人应该很容易猜到我在说谁。

我只能说,莫言在《生死疲劳》中给了这个角色太多的偏爱,让他拥有最坚毅的性格,让他经历最多的苦难,让他以区区肉身去硬抗时代洪流。

这个角色的悲剧属性是如此明显,莫言简直想把他塑造成古希腊中永远推石头的西西弗斯,以至于我认为作者题词中的几句诗唯有从他口中说出来才够分量:

世事在轮转,人间高低潮。佛眼低垂处,生死皆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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